根据世贸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通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将升级机动车灯标准GB 23255-2009《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按照通报说明,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标准GB 23255-XXXX将代替GB 23255-2009《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与GB 23255-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前版《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改为本版《机动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L类;
增加了光源模块的要求;
增加了互存灯的要求;
改变了最大发光强度要求;
修改了H-H线下配光要求;
增加了配光的角度范围。
该标准参考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87 Rev.3《关于机动车昼间行驶灯认证的统一规定》包括其相应的修订(ECE R87 Rev.3 Amend.1)修订。
标准给出过渡期说明: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对于新申请型式检验的昼间行驶灯按本标准执行;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给予24个月的过渡期;
对于已通过型式检验的昼间行驶灯及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给予直至停产的过渡期;
对于不牵涉形式更改的昼间行驶灯按GB23255-2009的要求给予扩项申请。
未生效标准,点击下载
GB 23255-XXXX《机动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