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为了让我们消费者了解市场在售一体机电脑产品质量和性能状况,向消费的人提供相关这类的产品真实和客观的消费信息,近期,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从市场上购买了14个品牌的一体机电脑,共计14批次,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比较试验。
在14批次样品中,有8批次全部检测指标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要求,6批次存在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要求。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占抽检比例的57%,整体质量水平有待提升。
从检测结果看,知名品牌产品相对质量较好,安全有保障,节能省电,性能优良,如联想、惠普和戴尔等。部分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主要出现在价格低的非知名品牌上,如Dier(迪尔)、昂台和现代酷鹰等。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已督促生产企业和商家整改。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各大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与线下实体店随机购买,涉及14个品牌,购样价格从999元/台到3999元/台不等,涵盖高、中、低档一体机电脑产品。
此次比较,强制性检测共14个项目。其中,输入电流、设备内的电容放电、湿热处理后的抗电强度、发热要求、稳定性、外壳开孔、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1G以上辐射骚扰、谐波、便携式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10个项目,所有样品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标记和说明、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1G以下辐射骚扰等4个项目有部分样品检测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1.输入电流。该项目要求产品正常工作条件下稳态输入电流不允许超出标示电流的10%,以指导消费者依据使用环境和电源容量来正确使用。电源适配器选择不合适,特别是电源适配器过载,可能会产生高温甚至着火危险。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2.标记和说明。该项目要求产品上标示标称电压、额定电流、制造厂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机型代号标识、型号标志。产品说明书应当给使用人员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所有使用条件,以保证使用设备时不可能会出现危险,若需要提醒格外的注意的,应当提供必要的说明。如无其他规定,所要求的标记和说明中的文字应当使用规范中文,以指导消费者安全正确的使用产品。
3.设备内的电容放电。该项目要求产品在设计上应当保证在断电拔出插头时,不会因接在产品内的电容器贮存有电荷而产生电击危险,确保消费者使用中不会产生触电伤害。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4.湿热处理后的抗电强度。该项目要求产品在湿热处理之后绝缘应当能承受耐压试验,基本绝缘、功能绝缘应能承受1500Vac/60s的电压,加强绝缘应能承受3000Vac/60s的电压,以确保消费者使用中不会产生触电伤害。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5.发热要求。该项目要求产品可触及零部件、元器件在正常工作时,温度不会超过安全值,以确保使用中不会因为温度过高而产生伤害或导致着火危险。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6.稳定性。该项目要求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产品有足够的稳定性,不会发生意外翻到,以确保消费者使用中不会有危险。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7.外壳开孔。该项目要求产品的外壳防护应确保在安装和使用的过程中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产品上不能有过大的开孔,避免消费的人在使用的过程中意外触及带电部件而发生触电事故。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8.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该项目要求产品设计和结构应当保证接触电流不能产生电击危险,在正常使用期间连接到保护接地的可接触部件泄漏小于3.5mA、未连接到保护接地的可接触部件泄漏小于0.25mA,以确保消费者使用中不会产生触电伤害。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9.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该测试项目要求产品工作时,通过电源端子传导的骚扰不能过大,电源端骚扰过大可能会对邻近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10.电信端口的传导共模骚扰。该测试项目主要要求产品工作时,通过电信端口(主要是网络端口)传导的骚扰不能过大,电信端骚扰过大可能会对邻近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11.1G以下辐射骚扰。该项目测试要求产品工作时,通过空间辐射的方式,发射出来的30M-1GHz频段的骚扰不能过大,1G以下辐射骚扰过大可能会对邻近的电子科技类产品或通信网络的正常工作产生影响。
12.1G以上辐射骚扰。该项目测试要求产品工作时,通过空间辐射的方式,发射出来的1G-6GHz频段的骚扰不能过大,1G以上辐射骚扰过大可能会对邻近的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正常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13.谐波。该项目测试要求产品工作时所产生的谐波电流不能过大,谐波电流过大可能会对电网产生污染,可能对插入电网的其他电子科技类产品或设备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14.便携式计算机典型能源消耗。能效等级是表示微型计算机能效高低差别的一种分级方法,依照国家标准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能效标识分为3个等级。等级1为最高级,即最省电;等级2表示产品比较省电;等级3是产品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经检测,全部样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根据上述国家强制性标准判断,三星、戴尔、惠普、联想、海尔、华硕、神舟、AOC(冠捷)共8款样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飞利浦、aoer(奥尔)、Dier(迪尔)、现代酷鹰、昂台、七喜共6款样品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表示不适用。(稳定性项目:重量不超过7kg的产品无需测试;谐波项目:功率不超过75W的产品不适用。)
3.强制性检验测试的项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品,不推荐消费者购买使用。以上评价仅作为消费者选购产品的参考。